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韓國亞洲經濟中文網報道,韓國法務部17日表示,將從4月1日起實行國際婚姻簽證審查條件改善案,加大國際婚姻的監管力度。
以後想要申請婚姻簽證的人必須獲得教育部主辦的韓國語能力考試初級1級以上的資格證,或是在世宗語學堂等法務部認證的機構中完成初級韓語教育課程。
曾經獲得過與韓語有關的學位或是在韓國居住生活過一年以上的申請者除外。另外,出於人道主義的立場,邀請人和結婚移民者已育有子女的情況可以不受該項條款的約束。
邀請人為其外國人配偶申請結婚簽證時,要提交過去一年的收入證明(稅前)。韓國人與外國人配偶組成的2人家庭,年收入要達到14,794,804韓元。如果邀請人與家人一起居住的話,隨著家庭人數的增多,收入要求也會有所增加。
另外,邀請人的全家收入和財產滿足收入要求,或是邀請人和外國人配偶育有子女的情況除外。
隨著韓國政府對國際婚姻的監管力度的增強,國際婚姻中介所從2011年的1697家,減少為去年年末的512家。
去年年末,各地方的國際婚姻中介所的數量分別為首爾74家、京畿道66家、釜山和慶尚南道各39家、全羅北道33家、慶尚北道和光州個31家、大田30家、全羅南道29家、大邱28家。(丁鑫) (原標題:韓國4月1日起提高國際婚姻簽證門檻 加大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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