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據新華社石家莊6日電 記者從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定於10日9時30分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劉鐵男受賄一案。
  今年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
  據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2年間,被告人劉鐵男利用擔任國家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設立汽車4S店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共同非法收受山東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作文、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邱建林等5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劉鐵男的刑事責任。
  (原標題:劉鐵男受賄案1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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